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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凡本校學生在學期間於全英中心所開設之英語證照加強班修課完畢後六個月內,報考英語檢定(以實際考試日期計算)並考取等同「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達B2等級者,且申請時仍具本校學籍,得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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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每學期第二週至第十六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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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方式:依每學期公告之證照類別補助,每一申請案核定之補助金額至多以報考類別之報名費為上限,證照補助視當年度預算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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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應於補助期限內提出申請並檢附以下資料,同時提供證照正本俾利本中心查核申請資格,查核後發還。缺件或逾期者不予受理,如申請要件不齊應予以退件,待補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如因此超過申請期限,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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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繳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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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學學生英語證照取得補助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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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考取證明正本及影本(如:證照考試合格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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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繳費證明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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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以申請一次證照補助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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